印尼藥品與食品監督機構毒品與成癮物質監管司長Danardi Sosrosumihardjo在雅加達表示,目前在印尼數個城市流通的電子香煙,是非法產品,對健康有害。
“這種產品尚未經過合格臨床試驗。世界衛生組織也聲明電子香煙不利於健康,甚至建議禁止買賣。”
俗稱“電子香煙”的“尼古丁電子化系統(Electronic Nicotine Delivery Systems, ENDS)”,作為香煙的代用品加以銷售,內容物是無煙無臭。“其形狀如同普通的香煙,但沒有煙草可燒,卻利用電池燒一種液體,燒出的蒸汽吸進肺部裡。”
印尼市面上電子香煙名目繁多,諸如ecigarro、electrosmoke、green-cig及smart smoker。
Danardi Sosrosumihardjo已經接到來自錫江、三寶壟、楠榜及巨港有關電子香煙流通的報告。此機構已經聯絡商業部,並展開整頓。“由於它是非法產品,也未正式註冊為香煙,相關法令也不完全,在取締上也有問題。”
一份促銷傳單說明(例如http://www.rokokelectric.com),一種稱作“泗水電子香煙”的產品,分黑、綠兩種顏色。黑色的賣19萬印尼盾,綠色的賣16萬印尼,且聲稱已經領取國際與國家認可證書。
Danardi Sosrosumihardjo強烈反駁認可之事。“這種產品尚未在印尼註冊。在其他國家也是非法的,中國與香港甚至禁止其流通,因為懷疑含有毒素。”他指出,電子香煙生產廠家並沒有說明製作過程所用的化學品成份。“到底有多少廠家,也不清楚。不過,通過互聯網搜尋,至少有24名註冊的廠家,商標與種類又更多。”
據美國藥品與食品監管機構於2009年5月對電子香煙進行化驗結果顯示,發現到含有二甘醇(dietilen glycol)與亞硝胺(nitrosamine)。
同一個標簽下,尼古丁的含量不一致。世界衛生組織於2008年9月表示,不贊同把電子香煙列為戒煙的代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