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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政府將延長外籍人士之房地產使用權,由此前的僅25年變成70年,將使外籍人士對房屋的需求上升。
即將完成的有關外籍人士住房或房屋擁有權的1996年第41號政府條例修正案,Jones Lang Lasalle Indonesia公司總裁Lycy Rumantir亦是該第41號政府條例修正制訂小組成員聲稱,“至少,今(2010)年3月份將正式通過,因人民房屋國務部長也已表示贊同,只等國會議員通過。”
Lycy Rumantir補充說,實際上,印尼房地產業經營商希望政府不單是給予外籍人士使用權,但也提高成為擁有權,因只有使用權,將使要在印尼購買房屋的投資者信心不足。
Jones Lang Lasalle Indonesia公司研究單位經理Anton Sitorus補充說,“結果使印尼房地產價格比他國更低。”
Anton Sitorus舉例,目前,在香港房地產價格大約為每平方公尺3萬5000美元,與此同時,在雅加達每平方公尺只有1400美元,除了能推動售價外,也應為外籍人士提供擁有房地產的自由,將增加印尼房地產業競爭價值。
印尼發展商們對該消息感到欣慰,Podomoro City營業經理Alvin Andronicus稱,“我們深信,房地產銷售能增長35%。”
Agung Podomoro公司定下售價達20億印尼盾的1020間公寓房向外籍人士銷售40%的指標。“那是非常大的潛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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