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家毒品機構(BNN, Badan Narkotika Nasional)秘書處總參局公關部主任Sumirat Wiyanto聲稱,在印尼服用毒品的人數達360萬人。
Sumirat Wiyanto於今(2009)年12月7日在萬丹(Baten)省丹格朗(Tangerang)市之蘇卡諾·哈達(Soekarno-Hatta)國際機場海關辦公室,舉行有關破獲總金額36億印尼盾的1681克安非他命(Shabu)走私的新聞發佈會時闡釋:“根據最新的資料,直到2008年在印尼服用毒品的人數達360萬人。” Sumirat Wiyanto表示,自2003年在印尼服用毒品的人數增加很多,每年達320萬人。他披露,在印尼服用毒品人數增加是因為服用毒品的刑罰太過輕微,而毒品的生產劇增,以致毒品的要求也暴漲。Sumirat Wiyanto聲稱:“輕微的刑罰不使毒品販賣者或服用者感到畏懼。”
為了預防毒品服用者和販賣者的人數暴漲,印尼國家反毒品機構改變毒品刑事犯罪的法令,即是增加對毒品販賣者和服用者的刑期和懲罰數目。
此外,印尼國家毒品機構也對毒品調查員提供培訓活動,以增加他們的知識和提高人力資源的素質。此外,印尼國家毒品機構也將與海軍(TNI Angkatan Laut)進行演習,以預防通過海線運輸的毒品販賣。
Sumirat Wiyanto稱,印尼政府與國會已批准有關1997年第5號有關毒品刑事犯罪的法令變成2009年第35號的法令。這個法令已於今(2009)年10月12日開始生效。
Sumirat Wiyanto闡明,2009年第35號的法令規定,攜帶毒品物證的毒品販賣者或服用者將被判處15年徒刑和罰款100億印尼盾。
此外,攜帶超過5克毒品的犯案者將被判處死刑、終身監禁或最多20年徒刑以及被罰款最多100億印尼盾或增加刑期的三分之一。
除此之外,2009年第35號的法令也規定,安非他命(Shabu)屬於第一類的毒品,就是與(Kokain)、海洛因(Heroin)與大麻(Mariyuana)一樣,販賣或服用安非他命(Shabu)的人將被判死刑或終身監禁。
國家反毒品機構探測,目前毒品流通有變化,即是從種植毒品種類,如可卡因(Kokain)、海洛因(Heroin)與大麻(Mariyuana)變成合成毒品即是安非他命(Shabu)和搖頭丸(Eksta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