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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泗水法律觀察家Eka Iskandar SH表示,印尼司法被評為最貪污的機構。此外,印尼國民司法在全球屬於敗壞的法律體系。


Eka Iskandar SH上週六(1010)在一項輔導民眾基本教育討論會上指出,諷刺的是,此機構仍然吸引尋求公正者,他們好像沒有其他辦法,明知法院審理程序冗長和官僚化,而且還須花費與案件不相稱的巨額經費。


曾經揭示,若不要失去一頭牛,那就不在法院為一隻羊打官司,這顯示司法界仍停滯在最高處,成為最貪污機構。


為此,執有權力調查刁頑法官和作出處罪推荐的司法委員會,伙同民眾,設立清廉司法指揮所。


泗水法律援助機構(LBH)主任Syaiful Aris指出,現時東爪哇司法委員會與泗水法律援助機構、泗水Airlangga大學法學院及Pusham大學,締結合作關係,在泗水法律援助機構辦事處,共同設立清廉司法指揮所。


在這個指揮所裡,我們接納民眾委員會設訴,若證據確鑿,那我們將向司法委員會報告。民眾的投訴,疑涉及在警方或法院偵訊過程的司法瑪菲亞。


司法委員會公關部門專家參事Muhammad Muslih補充,設立這間指揮所,以實現清廉司法,使司法委員會更加接近民眾。迄今已在9個地區設立這間指揮所作為先鋒工程,其中是在泗水、廖省、肯達利、巨港及峇厘。


Muhammad Muslih說,司法委員會的權限是,調查刁頑的法官,若證據確鑿,將自行政處罰直至開除處罰。


自今(2009)8月開始生效的2009年第3號法令,已接獲來自肯達利的報告,有法官和被告在某一地點會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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