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年,印尼共出口1億2713萬桶原油,進口1億1045萬桶原油,相當於淨出口1,668萬桶原油,每月出口108萬桶原油,每天出口3.6萬桶原油。值得注意的是,印尼在進口原油的同時又在出口原油,這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印尼政府為吸引外國大型石油巨頭,在合作方面准許外國石油公司將一定數量的石油出口到自己的國家;二、印尼政府出口優質原油,進口一般原油。
印尼在普通柴油和汽油領域嚴重依靠外國進口,2007年全年,印尼共進口6,564萬桶普通柴油,相當於每月進口547萬桶普通柴油,每天進口18.2萬桶柴油。2007年印尼共進口4,125萬噸汽油,相當於每月進口344萬桶汽油,每天進口11.5萬桶汽油。
原油的富足,燃油冶煉技術的落後,燃油的緊缺,使得在印尼可以以較低廉的價格收購原油,開5,000口老油井供開發。
2008年4月4日,印尼礦物能源部油氣司司長Luluk Sumiarso表示,目前印尼約有5,000口老油井可以再次開發,令其達到每天5,000桶至12,000桶的生產能力。如果該事能夠實行,可將可印尼國內的原油生產提高一個檔次。
目前印尼有13,824口大型老油井,其中745口仍在開採,每天可產2,000桶原油,而13,709口則被遺棄。其中北蘇門答臘省有2,392口,中蘇門答臘省有1,633口,南蘇門答臘有3,623口,南加里曼丹有100口,東加里曼丹有3,143口,中爪哇-Tumur-馬度拉有2,496口,Seram 229口,巴布亞有208口。
在Bojonegoro和Cepu,印尼國有石油公司(Pertamina)已經著手二次開發老油井,每天可產200桶至300桶。
印尼政府也頒布了關於石油企業開發老油田的2008年第1號礦產能源部部長條例。在條例中,老油井的定義為,1970年12月31日前鑽探和生產的油井,並且已被KKKS(注:KKKS的中文翻譯是合同合作人,可以解釋成印尼政府BP MIGAS下屬的一個機關)遺棄。
怎樣開採老油井?對老油井的申請將由印尼農村合作社(KUD)或地方國有企業(BUMD)向油井所在地的KKKS提出,需提交生產文件,並附帶管理和技術文件。KKKS在收到申請後將對請求作出調查和評估,然後將上述申請轉交給印尼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BP MIGAS)。
印尼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將會向印尼礦產能源部油氣司轉交該申請,然後由油氣司作技術經濟評估。如果有必要,油氣司會要求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KKKS和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為申請作進一步說明。
如果同意,油氣司將發出准字。而KKKS和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將簽訂合作協議,並通告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主任。通過同KKKS合作,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將獲得豐厚的服務報酬。(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必須將所產的所有油產品以按合同規定的品質賣給KKKS,如有違規,將受到制裁)。
2008年5月份《雅加達郵報》登出,印尼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主任布裏約諾表示,為了增加油氣產量,石油天然氣監督機構將簡化開採許可審批手續,鼓勵油氣企業開採廢棄的但尚有儲量的油井。印尼有不少廢棄油井因承包商生產能力不足而停產,布裏約諾表示,原來的承包商已按規定提交過各種文件,為簡化手續,新的承包商無需再提供此類檔。根據目前的規定,新的承包商需先鑽井確認儲量,然後向石油天然氣遞交開採計畫(POD)和預算。(該段摘自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經商處網站)
由此可以看出,如何從印尼二手油田業有所作為,有賴於如何同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合作,農村合作社或地方國有企業都不足以看作為技術、人才或者經濟實力的代表,而是印尼地方政府的代表。那麼怎樣在印尼石油業分一杯羹,也顯而易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