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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此間媒體本(2012)年1月19日報導,為符合本地製造商的利益,印尼財政部宣布,延長搬遷工廠至保稅區內的過渡期限,亦延長禁止公司將主要生產流程外包的過渡期限,依據修正後條例,面積小於1萬平方公尺保稅區公司須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將工廠遷移至工業區內;至於禁止外包過渡期限則延長至2012年12月31日為止。印尼財政部表示,盼此一調整可符合廠商關切點,並確保國內市場不會受到保稅區措施的扭曲,習慣將主要製程外包的廠商應擴大產能,成為主要製造商及出口業者。將保稅工廠遷移至工業區內的主要目標是為有效控制進出保稅區的貨物流通,因為目前走私情況普遍,2011年内共發生73件違反保稅貨物出口相關規定的案例,例如未經許可將主要流程外包或走私原材料等案件發生,主要集中在紡織及成衣業。目前全國各地共有1,557家保稅公司。印尼雇主協會(Apindo)表示,歡迎政府修改保稅區相關條例,此舉既符合製造商的利益,亦可防止保稅區措施遭到濫用。印尼紡織協會表示,支持政府確保保稅區促出口功能的用意,亦盼政府儘速提出鼓勵上游產業發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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