暄鬧了一段時間,經過了一波三折,印尼國會終於在今(2011)年10月28日的全會上通過了“經營社會保險機構”(BPJS)法令草案正式成為法令,“經營社會保險機構”法令分兩個階段執行。
“經營社會保險機構”第一部分,即有關全民健康保險部分自2014年1月1日開始執行。第二部分,即勞工保險部分,包括意外保險、老年津貼、人壽保險、及退休金部分,自2015年7月1日開始生效。
我們感到慶幸,雖然印尼比起其他國家慢了許多時日,必須到2014年才開始實行全民健康保險,現在印尼政府與國會終於通過了全民健保法,印尼的社會制度總算向前跨了一大步。我們希望印尼有了全民健保法以後,印尼人民的生活真正獲得政府的保障,人民的健康、老年、意外、退休與終了獲得政府保障,人民的福利真正得到了提升。
印尼建國五項原則裡的第五則,即“印尼全民生活在公平公正的社會”真正能夠實現。這是印尼建國先驅與人民的願望,即有一個公平與公正的社會,雖然離印尼人民的夢想,生活在一個離繁榮富裕社會,還有一段很遠的距離,但總算看到了這樣的遠景,人民的生活獲得了保障。
這個法令執行後,我們希望不再有醫院拒收沒有錢支付訂金的病患事件,或有病患因為沒錢醫病而自殺等事件,而是所有生病的人民都獲得醫治。這是印尼政府責任,提供醫療與保健給予人民,印尼政府已經有了很強的法律依據,可以執行社會保險法令。在高達一千多兆印尼盾的國家收支預算裡,也應該固定的撥出一筆社會保險經費,供全民健康保險,真正的提高人民的健康與福利。
一直以來,印尼國家收支預算多用到與人民健康與福利沒有關係的地方。這對人民是一大諷刺,人民選出了執政者,當執政者掌握了政權後,沒有回報人民或提高人民的福利,甚至於沒有關心人民的生活。但願全民保險制度的實行,能夠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因為生病的人民可以由政府負責醫藥費,人民節省下來的醫藥費,可以提高人民的購買力,進而改善人民的生活。
雖然已有了法令,但執行起來仍會有許多阻礙,尚有許多困難必須克服,例如印尼政府必須向人民徵收多少保險費為合適?以及那些機構負責處理健康保險或勞工保險?
至少有4個機構負責處理社會保險,即:健康保險公司(PT. Astek/Asuransi Kesehatan)、公務員儲蓄保險公司(PT. Taspen/ Tabungan Asuransi PNS)、勞工社會保險公司(PT. Jamsostek/Jaminan Sosial Tenaga Kerja)及印尼武裝部隊保險公司(PT. Asabri/ Asuransi ABRI)。
2014年1月1日開始健康保險公司負責全民健康保險,而2015年7月1日開始勞工保險公司負責勞工意外保險、死亡保險、年老保險、退休保險。公務員儲蓄保險負責公務員的社會保險。印尼武裝部隊保險公司負責武裝部隊的社會保險。
我們希望全民健康保險制度,能夠在本屆印尼政府執政期裡建立並有效的實行,人民健康得到保險,正式勞工與非正式勞工也獲得應有的社會保險。若能真正及有效的實行以上全民保險制度,那就是蘇西洛總統與本屆內閣成員對印尼國家與人民的一大功勞。
摘自 印尼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