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印尼勞工與移民墾殖部長艾爾曼.蘇巴爾諾和國民遣送和保護出國勞工機構(BNP2TKI, Badan Nasional Penempatan dan Perlindungan Tenaga Kerja Indonesia)領導人正為遣送出國勞工(TKI)權益紛爭展開拉鋸戰,並於上周浮上檯面。
印尼勞工移民墾殖部長經2008年12月9日 有關遣送和保護印尼外勞的第2008年第22號條例(Permenakertrans No. 22/2008)砍掉了數項BNP2TKI的權益,成為雙方糾紛的導火線。
印尼國民遣送和保護出國勞工機構於2006年9月8日 成立,是經過印尼總統簽署的2006年第81號法令(Perpres No. 81/2006)組成的,也是通過此項法令,有數項遣送和保護出國勞工的監督管理權由印尼勞工移民墾殖部移權到BNP2TKI手中,但是急轉之下,印尼勞工移民墾殖又發出以上所述2008年22號條例取回政權,這樣一進一出你來我往,爭權奪利表露無遺,並像一團亂麻一樣,剪不斷,理還亂。
但如抽絲剝蠶探詢的話,仍可看出一二。按印尼2006年81號總統法令,BNP2TKI隸屬總統以下機構,其工作向總統負責。另外其中第二條款說明,BNP2TKI成員由政府相關部門代表組成,而第三條款說明BNP2TKI遣送勞工出國須由印尼政府和聘用印尼勞工的國外政府及聘用國司法組成公司的書面合同,第四條款強調在執行以上作中,BNP2TKI由勞工移民墾殖部長統籌。
這點變成法令條款模擬兩可的模糊地帶,不同解讀結果引發成權利紛爭的導火線。
雖然說,“清官難辦家務事”但事情發展到如此地步,印尼總統不能不下手處理了。不然就會像水的沸騰,從一個氣泡,兩個氣泡開始的,到後來整鍋水都翻滾一樣難處理。
印尼國民認為總統首先須在“遣送和保護出口勞工監督管理”權益上為勞工與移民墾殖部和BNP2TKI之間劃清明確的分水嶺,各自為政,“河水不犯井水”。其次是審核BNP2TKI成立後的工作效率,業績表現如何,是否達到相輔相成的效果,並瞭解雙方爭執的原因是什麼,是為更好的作好出國勞工的遣送工作,和在國外的保護,爭取更加良好的服務,還是只為覬覦爭食國外勞工市場大餅,值得深思,探討究竟。並在瞭解具體情況之後,才能迎刃而解。
在印尼國內一職難求,加上生活貧困的窘境下,每年有眾多的城鄉青年,出國打工,賺錢謀生,離鄉背井,遠渡重洋,以能改善家鄉親人子女的生活。無奈地過著“身在異鄉為異客”的生活。他們在國外胼手胝足,運氣好的能找到一份合意的工作,衣錦還鄉歸來;也有不少命運坎坷,掉進販賣人口的虎口,被騙陷入煙花巷,或被雇主虐待求助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他們也可說是印尼創匯的尖兵之一,每年為國家創匯不少,他們應該是受保護的一群,而不成為可榨取牛奶的乳牛。各部門應能心平氣和,反躬自省。對出國勞工悲情命運知多少?對他們的關心保護付出多少?這樣就可化干戈為玉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