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卜杜拉·吉姆納斯提埃爾(Abdullah Gymnastiar)是印尼著名的伊斯蘭傳教士,他被信眾們親昵得稱為阿吉姆(Ah Gym),每年齋月的時候,他輕鬆風趣的佈道都在印尼數百個電視臺同步播出,平時他喜歡穿皮套裝,騎哈雷大衛森牌摩托車,儼然阿訇界的搖滾明星,在印尼全國擁有無數的女性擁躉。
由於象徵著印尼穆斯林的開放與進步,當吉姆納斯提埃爾於2007年12月8日 宣佈已經迎娶了第二位夫人的時候,印尼全國都陷入了一場前所未有的有關“一夫多妻制”存廢的大討論。
人們在網路上通過部落格、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表達自己對這一事件的看法,甚至還有電視臺和報紙組織短信討論。
2007年12月13日 ,印尼政府不得不對這一事件作出回應。政府發言人說,當局正在考慮是否要將針對普通公務員的“禁止一夫多妻”規定擴大到所有的議員、州長、乃至總統等民選公職的範圍。印尼國家最高宗教法庭主席Ma'ruf Amin同時表示,即使對普通穆斯林來說,“只有滿足了一些非常嚴格的條件之後,一夫多妻制才會被伊斯蘭法律所認可。”
世俗與宗教,爭論不休
印尼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穆斯林人口,這個2億4千萬人口的國家中,有超過88%的人自稱為穆斯林。
1998年以前,蘇哈托統治下的印尼一直推行“世俗化”的改革路線,伊斯蘭律法和伊斯蘭傳統對印尼的政治和公共生活影響十分有限。
1998年以後,隨著軍事獨裁體制的倒臺和社會開放程度的增加,國際伊斯蘭保守主義思想陸續傳入,印尼也出現了許多要求回歸伊斯蘭傳統的組織和團體。而另一方面,追求婦女解放和社會進步的勢力則從官方轉入民間,繼續顯示著強大的生命力。兩派之間在各種社會議題上展開了持續的爭論,成為這個國家公共生活的核心。
政府表態之後,許多伊斯蘭宗教團體紛紛發表反對意見。印尼最大的伊斯蘭政黨-正義與前途党的領導人Anis Matta表示:“如果雙方都同意,並且丈夫一方能保證平等對待所有妻子,那有什麼不可以的呢?伊斯蘭的教義保證了個人的欲望能在促進社會福利的基礎上得到滿足。”Anis Matta自己擁有3名妻子,比《古蘭經》中所允許的上限-4名妻子少一個。
相比之下,印尼最大的伊斯蘭教組織“Nahdlatul Ulama”領導人Nahdlatul Ulama的反駁更為簡潔,“只要安拉允許的事,政府就沒有理由反對。”
在萬隆,成千上萬的改革民主黨支持者(前總統蘇哈托的民主奮鬥黨所分裂出的一個派別)於2007年12月11日 舉行集會遊行,抗議阿吉姆的“草率行為”,聲援政府採取進一步的限制一夫多妻制的行動。
改革民主黨的婦女部主任Hetty Kushariadi發表了激情四溢的演講,她說,“作為穆斯林婦女,我對阿吉姆娶第二個妻子表示遺憾,他曲解了安拉的意思,傷害了穆斯林婦女的自尊,我們不會願意成為別人的小妾,改革民主黨將努力奮鬥,使得一夫多妻制在我們國家逐漸消失。”
奇特的婚姻法律
1974年,當印尼還處於軍事獨裁將領蘇哈托的統治之下時,迫於夫人的壓力,蘇哈托強行通過了適用於所有印尼公民的新婚姻法,在此之前,印尼只有伊斯蘭婚姻法,僅僅對穆斯林的婚姻行為進行了規範。
根據1974年婚姻法,所有的印尼公民在結婚的時候都必須宣佈自己的宗教信仰,而印尼政府只承認5種宗教-印度教、佛教、基督教新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公民必須在這5種宗教裏進行選擇,除此之外不接受任何其他宗教,也不接受無神論者的婚姻登記。
婚姻法中針對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都規定了不同的婚姻規則。這種方式,正是繼承了荷蘭殖民者的統治手段。在1942年獨立以前,荷屬東印度被分成歐洲人、本土居民,以及其他東方民族三大族群,荷蘭殖民當局對他們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分而治之。
除此之外,1974年婚姻法還規定,不同宗教信仰之間不得通婚,除非婚姻中的一方做出書面聲明,宣佈自己在婚後將皈依配偶的宗教。
根據佛教、印度教、伊斯蘭教的教義,這些教徒中的男性可以娶兩名以上的妻子,但必須徵得所有現任妻子的同意,以及向宗教法庭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有能力為第二個妻子及其子女提供經濟上的保障,並承諾將平等地對待所有的妻子。但國家並不鼓勵一夫多妻制,國家公務員也不能享有一夫多妻制的“權利”。
在蘇哈托時代,由於政府強力推行新婚姻法的實施,只有很少的穆斯林能得到法庭的允許,迎娶第二個乃至更多妻子。1998年以後,隨著蘇哈托政府的倒台,國家對新婚姻法的執行力度大幅降低,越來越多的穆斯林男性開始為自己尋找更多的妻子。
但或許是由於基督教徒的示範作用(他們在印尼並不被允許實行一夫多妻制),印尼的婦女顯然對一夫多妻制並不滿意,他們積極推動立法,要求國家擴大對一夫多妻制的控制,提高“一夫多妻制”的門檻,以更好地保護婦女的權益。
伊斯蘭律法與現代印尼
印尼在獨立以後所逐步建立起來的法律體系,是一種由前宗主國荷蘭的羅馬法傳統和伊斯蘭律法傳統所混合的妥協的法律體系,而此次有關一夫多妻制的爭議,恰恰是這一奇特的法律體系所導致的。
新加坡大學歷 史系副 教授Michael Feener表示,印尼是研究伊斯蘭律法傳統在現代社會的變化與影響的良好樣本。一方面印尼擁有較為完善的穆斯林律法的傳統和眾多的穆斯林人口,另一方面印尼並不是一個穆斯林國家。這就使得印尼的穆斯林能更多得參與到對伊斯蘭教義的討論中去。“印尼是伊斯蘭與現代社會接觸得最為充分的國家。”
但近年來,不斷有穆斯林團體要求將穆斯林律法作為印尼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保守伊斯蘭團體Majelis Mujahidin Indonesia(MMI)的領導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甚至表示“民主是阻止伊斯蘭律法成為國家法律基礎的最大阻礙”,他解釋道,“民主制度在三個方面是與伊斯蘭背道而馳的,民主將神的統治替換成人的統治,民主相信真理掌握在大多數人手裏,而伊斯蘭相信真理來自安拉,”他進而號召全印尼的穆斯林,為了建設一個真正的伊斯蘭國家, “必須推翻現有的民主制度”。
另一方面,宗教領袖以及知識份子一直是印尼政治腐敗的主要批評者。2002年,阿基姆就在佈道中宣稱“印尼之所以腐敗橫行就是因為政客們都已經喪失了伊斯蘭信仰”,因為這一言論,政府一度禁止播出阿基姆的傳道錄影。
此次有關一夫多妻制存廢的大討論,也是伊斯蘭與世俗之間衝突的一個方面。民意調查顯示,儘管有超過88%的人口是穆斯林,但只有40%的人支持一夫多妻制,而這一比率在穆斯林婦女中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