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國家反壟斷機構“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日前裁定,新加坡國有投資公司“淡馬錫控股公司(Temasek Holdings)”觸犯了當地的反壟斷條例。此舉再次引起了海外投資者對印尼投資環境的關注,同時也標誌著新加坡政府海外投資活動的再一次受挫。
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包括制定和執行各行業法規,調查涉嫌違反競爭法的案件,對案件做出有約束力的判決,並可對違法企業作出處罰。
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2007年12月19日 裁定,淡馬錫同時擁有印尼兩大電信公司,即“印尼流動電信公司(Telkomsel)”和“印尼衛星公司(Indosat)”的股權是違法的,並下令淡馬錫必須在2年內,脫售其中一家公司的股權,理由是跨公司的股權架構,使淡馬錫有能力壟斷市場和操縱定價。
據統計,印尼擁有8000萬移動電話用戶,Telkomsel和Indosat兩大公司合起來,約佔75%的市場份額,剩餘25%的市場份額,由其他8家電信營業者爭奪。
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還判處淡馬錫及旗下8家電信子公司,各須繳付250億印尼盾(約270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違反了印尼商業競爭條例。有關條例規定,外國企業不得擁有超過本地電信公司50%的股權。對此,淡馬錫堅稱無罪,並已準備向法庭提出上訴。
為突破島國的發展限制,新加坡一直在海外特別是亞洲的金融和服務業尋找商機,而近年來新加坡源源不斷的投資,也推動了印尼國內的經濟增長。但最近的壟斷糾紛案,卻給兩國未來的合作前景蒙上了一層陰影。在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宣佈判決前夕,淡馬錫曾警告說,任何“錯誤的裁決”都會影響印尼在投資者心目中的形象。
可是,該委員會的裁決還是宣告了新加坡的“東望”投資策略再次受挫。早在2006年,淡馬錫就曾因為收購了前泰國首相-塔克辛·欽那瓦的家族電信企業“臣那越集團(Shin Corp)”,而捲入了泰國的政治漩渦當中。泰國軍方發動政變推翻塔克辛後,將臣那越的子公司iTV收歸國有,令淡馬錫的公司股份一度大幅“跳水”。泰國軍政府還曾經威脅,將宣佈淡馬錫收購臣那越旗下移動通訊和衛星子公司的操作無效。
同樣是在去年,淡馬錫計劃入股馬來西亞多家金融機構的舉動,也遭遇了類似的競爭法問題。
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在擔任副總理一職時曾是淡馬錫的領導者,目前該公司現任總裁乃是李顯 龍的 夫人-何晶。據報道,淡馬錫的投資規模已高達1000億美元,控制著國內多家大型企業,包括持有“新電信集團(Singapore Telecommunications)”67%的股權和全資控股的“新科集團(Singapore Technologies)”。
2002年1月,新科集團旗下的“新科電信媒體(ST Telemedia)”以6.5億美元,從印尼政府手中收購了Indosat衛星公司41.94%的股權。2003年,新電信集團又以10億美元的代價,購入了印尼Telkomsel的35%股權。
從 股權架構來分析,Indosat的40%股權由“亞洲流動控股公司(Asia Mobile Holdings)”持有,而新科電信媒體和卡塔爾電信(Qatar Telecom),又分佔亞洲流動股權的75%和25%,所以新科電信媒體實質上只佔Indosat的30.6%股權。同理,淡馬錫間接持有的Telkomsel股權也只有18.9%。即使兩者相加,也未超過印尼商業競爭法所規定的50%。
印尼Indosat衛星公司在2002年的股權脫售,曾讓印尼全國為之振奮,因為它是自的亞洲金融危機以來,該國金額最大的外資收購國營企業活動。當時,印尼政府邀請了40多家分別來自澳洲、英國、法國、香港和馬來西亞等地的電信龍頭企業前來競標,當中有16家企業表示有意入股Indosat。
然而,隨後發生的巴厘島爆炸襲擊成為了一個轉折點。這是印尼歷來最嚴重的恐怖襲擊,共造成202人死亡,多數是外國遊客。結果,到2002年底,正式投標收購Indosat股權的只有2家公司,一家是新加坡的新科電信媒體,另一家是已經控制了印尼第三大移動通信公司PT. Excelcomindo Pratama 70%股權的“馬來西亞電信(Telekom Malaysia)”。
結果,新科電信以高出市場價值50%的出價,成功購得了Indosat的股份。如此之高的出價大出印尼市場的預料,因為當時受巴厘島事件的影響,印尼國內的經濟和政治氣氛並不樂觀。
顯然,新科電信媒體在外界眼中的“黑洞”看到了商機。2000年,印尼通過立法向海外投資者首次開放了電信行業,打破了國營電信企業的壟斷格局。據報道,新科電信媒體所以出高價收購Indosat股份,是因為Indosat控制著移動通信公司Satelindo。去年,Indosat又以3.25億美元購回德國電信(Deutsche Telekom AG)所持有的該公司25%股權。
當時,雅加達當局希望通過自由化發展,來促進電信行業的健康發展,通過吸引外資來帶動整體經濟。與此同時,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電信公司由於眼看國內市場即將飽和,因此也將目光放在了增長潛力較高的印尼市場。目前,印尼仍是人均手機使用率最低的東南亞國家之一,不過到2010年印尼的手機用戶有望達到1億。
由淡馬錫完全控股的“新加坡傳媒公司(Media Corporation)”報道稱,印尼商業競爭監管委員會的裁決將會進一步打擊政治觀察家、商界人士和國際投資者對印尼投資環境的信心。
實際上,該委員會的裁決來得並不合時宜,因為印尼總統蘇西洛的親商政策才剛剛收到效果。今年頭10個月,印尼累計吸引外資367.5億美元,創下新高,比去年同期激增177%。同期,國內投資也達到了195.1億美元,遠高於去年同期的159.6億美元。
據印尼官方安塔拉新聞社報道,印尼資訊與信息部長穆罕默德·努(Muhammad Nuh)曾表示,政府不會插手淡馬錫的案子。負責審訊的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主席馬力夫(Syamsul Maarif)宣佈裁決時說,“淡馬錫及其附屬公司,或所謂的‘淡馬錫商業集團’被證實觸犯了反壟斷法的第27條”。
對此,淡馬錫表示將在14日內向雅加達地區法院提出上訴,理由是:一、印尼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無權對淡馬錫做出判決,因為淡馬錫不是印尼公司;二,淡馬錫的股權沒有限制競爭,因為印尼政府才是印尼兩大電信公司的最大股東;三、委員會口中的”淡馬錫商業集團”並不存在。依照法律規定,接到上訴的法院必須在30天內做出終審裁決。
淡馬錫在印尼的法律顧問盧比思(Todung Mulya Lubis)批評商業競爭監督委員會,沒有提供任何有關淡馬錫扭曲市場的證據,更遑論是壟斷市場的證據。印尼法律委員會(National Legal Commission)成員陳顯偉(Frans Winarta)律師指出,淡馬錫只是印尼兩大電信公司中的小股東。
早前,印尼國會預算委員會委員Drajad Wibowo警告稱,外國公司控制本國電訊產業,將嚴重威脅國家安全,並敦促印尼當局購回淡馬錫所持有的Indosat股份。分析家預測,如果最終判決對淡馬錫不利,而後者被迫變賣股份的話,印尼經濟統籌部長巴克里(Aburizal Bakrie)家族企業旗下的“巴克里電信(Bakrie Telcom)”將會獲得這部分股權。
巴克里電信公司本來的經營執照只限於爪哇(Jawa)島地區,但今年早些時候,印尼政府力排眾議,授予了巴克里電信在全國範圍經營業務的許可證。倘然雅加達法院強制淡馬錫出售印尼電信股權,並安排巴克里入股的話,那麼印尼最近有所改善的投資目的地形象,將遭到災難性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