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印尼商工總會(KADIN)頃對新修訂之勞工法有關遣散費之最新草案版本之規定表示失望,希望能維持原規定而不要修改,該總會主席Mohammad Hidayat表示,該總會和印尼政府原同意遣散費最高為員工薪水之5倍,惟對政府突然改變,將5倍調整為無限制,此舉將造成不確定性,希望回到該法第156條之原先規定。

KADIN自2007年7月起,即代表國內外雇主,針對遣散費之修法,不斷與勞工聯盟進行談判。

由於印尼現行勞工法規定,雇主須支付最高達勞工薪水9倍之遣散費,導致雇主因為遣散費太高而逃避該項規定,尤其是已倒閉之公司。

印尼雇主協會(Indonesian Employers Association)主席Sofyan Wanandi則表示,政府已無視先前約定,包括提撥給遣散費之保險金之金額,雇主不但要成立該項基金,而且亦須支付給管理遣散費之公司,如此將不利於雇主之現金流動,因此希望回到原先規定,雇主在公司內部自行管理遣散費,雇主已同意每月提撥員工3%之薪水作為基金,而勞工聯盟則要求最少8%,因此W主席表示寧願向政府遊說取消新法草案,並回到原法之規定。

印尼繁榮工會聯盟(Indonesian Prosperity Trade Union:KSBDSI)主席Rekson Silaban則批評雇主對新法草案之立場,渠表示此事件已遭誤解,且並不能回到原法,新法草案之遣散費之規定,係原法之擴充,渠表示,只要政府支付管理費用,該聯盟將支持新法草案。

2008年1月23日,印尼人力暨墾殖部(Ministry of Manpower and Transmigration)部長Erman Suparno表示,該草案不久將由總統簽署,渠表示目前進展良好,國務部秘書正作最後之立法手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kok Indonesia 的頭像
    Rokok Indonesia

    Rokok Indonesia 的部落格

    Rokok Indones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