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印尼民主化改革和華裔公民爭取平等權利的進化來看,2012年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年份。這一年,在首都雅加達特別區省長選舉中,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又稱佐科維,Jokowi)與華裔候選人鐘萬學(Basuki
Tjahaja Purnama,又稱阿學,Ahok)搭檔,經過兩輪激烈角逐後,終於當選為2013-2018年的雅加達特別區正副省長。
印尼共和國獨立以來,在歷屆總統執政時期,都曾有個別華裔擔任國會或地方議會的議員,在蘇卡諾總統內閣中,還曾有個別華裔擔任部長職務。但是,在印尼民主化改革後,鐘萬學作為華裔候選人,在首都雅加達特別區的公開直接選舉中能夠當選副省長這一重要職位,說明他確實獲得了雅加達大多數選民的認可和支持。這是印尼華裔公民長期為爭取平等、合法權利而做出不懈努力的重要成果,是應該獲得肯定的。從華裔公民參與印尼國家政治生活的角度來說,也是一次歷史性的突破。
佐科維和鐘萬學從獲得提名到競選成功,確實經過了艱難的歷程。佐科維在1961年出生於中爪哇省梭羅市,1985年畢業於Gajah Mada大學林業工程系。2005年,他當選為梭羅市長,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方面成績卓著。2006年,歷史名城梭羅市被聯合國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2007年,梭羅市曾主辦世界音樂大會,2008年又主辦世界文化遺產研討會。為此,佐科維被“世界市長網站”(www.worldmayor.com) 評選為2012年世界十名最佳市長的第三名。鐘萬學在1966年出生於東勿裡洞島(Belitung Timur)Manggar市,1989年畢業於Trisakti大學地質礦產技術工程系,後在Prasetya Mulia商業學院獲得工學士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04年,他當選東勿裡洞縣議會議員,一年後當選該縣縣長。2006年,鐘萬學競選邦加勿裡洞省長一職雖未成功,但在2009年終於當選印尼國會議員。
佐科維和鐘萬學都出身於草根階層,並沒有顯赫的家族背景,而是完全依靠他們在各自任職的地方政府的工作成績和清廉作風,從而獲得雅加達各族選民的信任。他們作為鬥爭派民主黨推出的候選人合作競選雅加達特區正副省長的決定,似乎出乎人們的預料。特別是鐘萬學的華裔血統和基督徒的宗教背景,更引起某些保守的穆斯林組織領導人的非難。在第一輪選舉中,佐科維和鐘萬學曾面對五組強有力的競爭對手,他們都是穆斯林原住民,其中Fauzi Bowo是當時的雅加達特區省長,又獲得了現任總統所屬的民主黨及其他多個政黨的支持,具有更加雄厚的政治資源。然而,佐科維和鐘萬學在第一輪投票中就成為得票最多的一組候選人。由於各組候選人均未能獲得超過半數的選票,必須進行第二輪選舉。結果,他們以53%的票數擊敗獲得47%票數的Fauzi
Bowo - Nachrowi Ramli組合。
對印尼的華裔公民來說,雅加達特區省長選舉的結果無疑是令人感到欣喜的。但是,鐘萬學競選成功不僅僅意味著華裔選民的一次勝利,而更重要的是它標誌著印尼政治民主化改革的一個進步。
1998年蘇哈托政權倒臺後,印尼開始進入“政治改革”即政治民主化的緩慢發展的道路。印尼政府對華人實施的各項政策,也相應地從壓制、歧視、限制而逐漸走向寬容、平等、友好相處。瓦希德、梅加瓦蒂總統先後執政時期,曾相繼取消了一些明顯歧視華人的政策條例,如允許公開使用華文華語,允許公開慶祝華人的傳統節日…等等。特別是印尼國會於2006年7月11日通過了一部新的國籍法,規定凡是在印尼出生時已具有印尼國籍,並未曾自願獲得其他國籍的人,即為印尼公民。這樣,從法律上來說,華裔公民將不再因為被排除在“印尼原住民”範疇之外而受到種族歧視,也不再必須申請獲得“國籍證”,因而成為與其他族群後裔一樣擁有完全平等權利的公民。
新國籍法自然還需要經過複雜的法律程式去逐步落實,並需要克服由於各派政治力量之間的博弈,以及極端種族主義觀念和宗教文化偏見所造成的重重障礙。蘇哈托統治時期頒佈實施歧視華人的法令、條例,雖然其中有些規定實際上已經停止實行,但是由於牽涉的法律程式比較複雜,至今仍有一些法令並未明令撤銷。因此,印尼華裔公民還必須為爭取與維護自身的公民權利而繼續努力。
從荷屬殖民地時期到印尼共和國獲得獨立以後,中國移民後裔的身份從“東方外國人”變為“華僑”,再變為“華人”或“華裔公民”,但在任何歷史時期,華僑或華人實際上都沒有獲得相應的法律地位和生存保障。歷代統治者實施的各種歧視政策,導致廣大華人長期對政治抱有某種冷漠心態,而一心只顧謀生發財。
在印尼華僑歷史上,只有當華僑自身的生存遭到嚴重威脅的時候,才會出現某種形式的反抗,如1740年的抗荷鬥爭;或者採取某種自我保護的行動,如在二戰後印尼獨立革命時期成立“華僑保安隊”。然而,這些行動並沒有能夠使華僑從此獲得應有的法律保障。即使中國當年作為華僑的祖國曾經採取某些“護僑”或“撤僑”的措施,如1946年中華民國政府曾派遣特使李迪俊到印尼各地的華僑聚居區巡視,聲稱中國政府會全力保護海外僑胞的權益;196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對印尼的排華行動抗議無果之後,曾經派船接運難僑回國。所有這些措施也未能改變華僑在印尼的處境和命運。由於印尼官場貪腐盛行,法治未善,社會動盪,華商的生存之道似乎只有依靠行賄送禮,巴結官僚,尋求“保護傘”。上述這些因素,最終使所有的華僑或華裔公民都被當作“官商勾結”和造成印尼官場政治腐敗現象的罪魁禍首,華僑和華裔公民也因此成為每一次族群衝突事件的代罪羔羊和直接受害者。
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華僑及其後裔如果決心長期生活在印尼,就必須面對現實,放棄落葉歸根的傳統觀念,而只有落地生根,成為居住國的公民。顯然,印尼絕大多數原有的華僑及其後裔已經作出了這樣的選擇。
然而,華僑加入居住國的國籍,並不意味著已經完全融入當地社會。從現實情況來看,還存在許多問題和障礙。一方面,原有華僑入籍的國家是否能給予華裔公民完全平等的權利,其他族群,特別是占統治地位的族群,是否對華裔公民的政治效忠問題還心存疑慮,以及是否對華裔還抱有種族、文化和宗教的偏見;另一方面,華裔公民自身是否準備履行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是否會自覺爭取和維護自身應有的公民權利。這兩項根本的條件是缺一不可的。從這兩方面來看,實際上還存在許多問題。印尼的華裔公民要獲得完全平等的公民權,華族要成為印尼眾多族群中的平等的一員,顯然還需要經歷很長的奮鬥過程。一些學者曾根據某些問卷調查數位,認為印尼多數原住民至今仍將華裔公民視為“外人”,這個結論可能反映了事實的一個方面。但在另一方面,在許多華裔公民中也同時存在著“做客”思想或“自我封閉”等心理障礙。可以說,在外來移民逐漸融入新國家的過程中,這是一個普遍現象,是不足為奇的。
我們不妨以民主與法制都比較健全的國家為例。我們都知道,美國非洲裔的祖先早在幾個世紀以前就來到新大陸,並早已成為美國的公民,然而,他們在美國還是長期受到各種事實上的歧視,還要不斷為爭取獲得完全平等的公民權而鬥爭。直到21世紀初,歐巴馬才有可能獲得足夠的白人選民及其他族裔選民的支持,從而登上美國總統的寶座。而在印尼這樣一個新興的發展中國家裡,華裔從法律上被接納為公民,直到成為政治、社會、文化生活等各個領域中的一個平等的成員,並與其他族群和衷共濟,融為一體,顯然要比在一些民主國家的華裔公民經歷更多的艱難和挫折。對此,我們必須有充分的認識和思想準備。
鐘萬學作為一名華裔和非穆斯林候選人在首都雅加達特區大選中最終勝出,是否表明印尼大多數選民能夠超越狹隘種族主義的藩籬,而完全依據候選人的政治理念、以往政績和個人品格作為選擇標準,自然還有待事實的進一步核對總和人們的深入思考。不過,我們至少可以看到,鐘萬學和佐科維分別來自蘇門答臘的勿裡洞縣和中爪哇的梭羅市,他們都在原來服務的地方政府中都享有忠於職守、清廉自律的聲譽,因而才有可能獲得大多數選民的支持和信任。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作為華裔公民,參與入籍國的政治活動,既是他們的合法權利,也是他們應盡的義務。但是,華裔應該如何參與所在國家的政治生活,華裔公民擔任政府公職應該發揮什麼樣的作用,一直是人們所密切關注的問題。一些國家的華人族群由於在政治上曾經受到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他們當中的精英分子一旦有機會參與政府的決策時,首先想到的問題可能是如何為華裔選民說話,如何代表華人社會爭取更大的權益。與此同時,其他族裔的選民也往往將華裔議員或官員看作華人社會的代言人。
然而,在政治生活逐步走向民主化,社會不同階層利益逐步分化,人們的政治立場和思想觀念也逐步走向多元化的今天,華裔精英從政的道路以及所發揮的作用,絕不可能是單純以族群利益來劃線這樣簡單,他們所面對的問題必然是更為錯綜複雜的。
首先,無論是參選各級政府官員或立法機構成員的華裔精英們,究竟應該代表華人族群的利益,還是代表各族選民的共同利益?在事實上依然存在種族藩籬的印尼等國家裡,如果華裔精英們只是作為華人族群的代言人參與公職競選,將很可能被其他族群視為具有某種“種族主義”傾向而遭到拒絕,而如果他們在競選中完全忽視華人族群的特殊要求,又很可能得不到廣大華人選民的認同和支持。實際上,無論在哪一種情況下,華裔候選人的種族身份、文化背景和宗教信仰,總是會引起人們的特殊關注,這顯然是一個不可能回避的現實問題,而且往往使華裔候選人陷於兩難的境地。
在華人人口只占總人口約3-5%的印尼,華裔候選人如果僅僅依靠本族裔選民的支持,顯然是不可能獲得成功的。鐘萬學正是依靠他在東勿裡洞縣的政績和廉潔作風,才有可能獲得各族選民的廣泛認同。雅加達市選民對佐科維和鐘萬學的期望自然首先是為廣大市民謀福利。佐科維和鐘萬學也正是以此為他們應該承擔的職責。新省長上任剛開始,就遇到一場特大暴雨,雅加達市區頓成澤國。人們公認,這是由於水利設施年久失修的惡果,而歷屆市政府都沒有認真解決。同時,嚴重的交通堵塞問題也一直在困擾雅加達市民的生活,並成為制約當地經濟發展的一個因素。到目前為止,鐘萬學協助佐科維已在貧民區深入調查,制定各種整治市政設施的方案,以使首都免於遭受不斷的水患和塞車之苦,因此確實贏得了雅加達市民的好評。新政府關注民生的施政方針能否真正落實,將是他們能否繼續獲得雅加達各族選民支持的決定因素。
其次,在現代民主政治生活中,選民的利益和政治理念是多元化的,不同階層和群體的利益也不會完全相同。華裔選民自然不可能例外。在這種情況下,希望某一位華裔精英能夠代表全體華裔公民的利益和訴求,或希望所有的華裔選民一致支援同一位華裔候選人,都是不切實際的幻想。在現代民主社會中,以單一種族或血統為基礎建立的政黨是難以獲得廣大選民支持的。即使以華裔黨員為主的新加坡人民行動黨,也不可能排斥非華裔黨員。而馬來西亞華人公會雖然標榜自己是華人政黨,卻從來不可能代表全體華裔公民的利益和訴求,因此它也不可能排斥其他華人政黨的存在和競爭。因此,印尼華裔公民必然根據各自的利益和政治理念而分別加入或支持不同的政黨,這是十分正常的現象。在這次雅加達省長選舉中,佐科維和鐘萬學都沒有以某個族裔代表的身份參與競選,而是作為鬥爭派民主黨推出的候選人而獲得勝利,這可能反映出雅加達大多數選民的種族意識已經有所淡化的趨勢。儘管仍有某些種族主義分子對鐘萬學的華裔身份發表侮辱性的言辭,但由於受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追究而不得不公開道歉。不過,雅加達畢竟是印尼最具有國際化視野的大都市,首都的這次大選是否可能代表印尼各地的大多數選民的共識,這樣的選舉結果是否預示著印尼政治生態可能發生的變化,也還不可能就此做出結論。
第三,在印尼華人社會中,有些人可能以保持與祖籍國的親密關係或以積極傳播中華文化而感到自豪。這一現象可能會長期存在。華裔公民在政治上效忠於入籍國的同時,應該繼續擁有保留本民族傳統文化的權利。這是國際公認的基本人權之一,是印尼執政當局必須承認和接受的現實。與此同時,我們又必須強調華裔公民不應奉行雙重的國家認同或雙重的政治效忠,而應該將公民的政治效忠與文化認同加以區別。如果將血緣關係或文化根源與國家效忠或政治歸屬混為一談,籠統地宣揚“我愛中國,也愛印尼”之類的口號,在政治上就必然導致種種誤讀,這樣既不符合華裔公民自身的利益,也不利於他們與其他族裔和諧相處。
在當今世界上,原屬同一個民族而又已分別成為不同國家公民的現象是很常見的。在這種情況下,諸如涉及“愛國主義”、“民族情感”、“種族血統”等政治概念在相關國家中就不免是極易引起爭議的敏感話題。由於歷史的原因,對東南亞各國的華裔公民來說,尤其如此。例如,在馬來西亞等國,公開討論種族和宗教問題仍屬於政治上的禁忌。
在印尼目前的政治生活中,超越種族主義藩籬還只是一種理想,因而鐘萬學當選雅加達副省長也可能只是一項特例,我們不應過分解讀。印尼政治民主化的道路仍將是漫長而曲折的。
民族建設是印尼當今乃至長遠的將來才有可能完成的歷史任務。正如許多二戰後獲得政治獨立的發展中國家一樣,印尼也正處在建設一個現代民族國家的進程中。這裡所說的“建設”,不僅指創建擁有完整主權的國家,還要建設統一的國民經濟體系、現代的民主政治架構、真正獨立的司法制度,以及相應的共同的人文價值觀等等,這是建設一個名副其實的現代民族國家(Nation)所必需的。
眾所皆知,在荷蘭殖民者統治印尼群島以前,這裡還沒有形成一個真正統一的國家。荷蘭殖民當局對不同地區和不同族群採取“分而治之”的政策,又阻遏了國家統一和民族融合的進程。因此,獨立後的印尼共和國存在著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社會,這是共和國必須繼承的歷史遺產和必須面對的政治現實。中國移民及其後裔在印尼群島已生活了上千年,他們為這個新興國家的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的進步都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今天,華裔公民作為國家的主人,當然也肩負共同建設印尼現代民族國家的責任。因此,印尼共和國不應該將華裔排除在民族建設任務之外,華裔公民也必須放棄過時的“作客”心態,與其他族群同心同德合作建設新的家園。
在經濟全球化和移民活動日益普遍的當今世界,已罕見有所謂單一種族的國家。在多元種族和多元文化的歷史條件下,民族融合是建設現代民族國家的必由之路。實現真正的民族融合,需要占統治地位的種族集團和其他所有種族集團的共同努力,而執政當局對少數族裔的政策則具有關鍵性的作用。
印尼共和國獨立以來的數十年中,曾屢次出現大規模的排華、反華的暴力行動,至今令所有華人心有餘悸。人們往往將這些排華事件與當年荷蘭殖民者歧視、迫害華僑的事件相提並論。實際上,處在兩個不同時代發生的排華事件的背景、起因、性質和後果是不相同的。與殖民地時代發生的排華事件相比,在印尼共和國時期發生這類不幸事件的原因顯然更為深刻和複雜。除在某個時期受到國際冷戰形勢的影響以外,就印尼自身的社會情況來說,貧富差距懸殊、政治勢力鬥爭、種族主義偏見、宗教文化衝突等等,都可以列為重要因素。但是,從歷史的宏觀的角度來看,在社會經濟發展水準較低,公民民主權利缺乏保障,依法治國制度未能落實,多元文化價值觀還沒有形成共識的國家裡,種族衝突事件是難以避免的。在這種情況下,種族主義分子的言行往往成為某些政治勢力的籌碼,也往往最容易獲得某些下層民眾的思想共鳴,而最終釀成歧視與排斥少數族裔的暴力活動。因此,在現今的印尼社會,要消除產生排華事件的土壤,不能僅僅譴責某些政治野心家或政客的“陰謀”和“煽動”,也不能單純依靠華裔“居安思危”,以消極的行動,謹慎自保。歸根究底,印尼民族大家庭的美好未來,更需要國家的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進步,更需要全體公民對多元民族和多元文化社會的正確認識和普遍認可。
從根本上來說,民族融合是解決民族矛盾,建立多元文化社會的正確途徑。民族融合當然不是一個民族(或種族)將其他民族(或種族)完全同化,不是消滅其他民族(或種族)的文化。民族融合是各個民族(或種族)在長期共同生活與交往過程中,相互吸收彼此的優秀文化而逐漸形成共同的文化。因此,多民族(或多種族)之間的文化交融正是民族建設的重要內容和必經過程。中華民族擁有幾千年的歷史和文化。印尼華人作為中華民族海外移民的後裔,是構成印尼現代民族的一個成員。因此,印尼現代民族的形成,決不意味著消滅華人的文化,而是吸收華人文化的優秀成分,使它融入為印尼現代民族文化的組成部分。歷史證明,民族之間的文化交流對所有民族都是有益無害的。中華文化決不是印尼現代民族文化的對立物,而是它的有益的養分。因此,印尼華裔在民族建設中必然要發揮應有的歷史性的作用。當然,要實現這一點,所有的族裔都必須首先消除自身的“文化優越論”和“排他主義”思想。這是一個艱難的思想變化過程。在實現這一長遠目標之前,種族矛盾、宗教分歧、文化衝突也許仍是無法完全回避的。但我更願以歷史發展的目光,樂觀地期待這一目標成為現實。
摘自 千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