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56號印尼貿易部長條例規定,自200911日 起成衣及21日 起電器、鞋、兒童玩具、飲料與食品等4類產品必須經由雅加達丹絨普祿、三寶 龍丹絨艾瑪斯、泗水丹絨北腊、棉蘭勿佬彎及錫江蘇加諾哈達等5港口及所有國際機場進口。而且只有向政府註冊之進口商得以進口上述產品。此外,印尼政府增加都邊港口,專供進口飲食品。


上述措施實施後已導致中小規模鞋類企業難以獲得原料,進口所需時間更長及費用增加等問題。印尼鞋業協會已接到許多中小規模會員廠商之抱怨。


對於大型鞋類企業而言,因能依本身需求進口,爰較不受張制之進口程序影響;但中小型企業原料進口量通常不滿一整貨櫃而需併櫃進口,因此若所併運之貨櫃經由Red Line進口,則需開櫃檢查,以致通關時間加長,有時約需3星期以上才得以放行,而正常通關時程約1星期。


又通關時程加長,所需負擔之進口檢查等相關費用增加,已約有100家中小型鞋類企業在原料進口發生受阻之問題。原料進口受阻,連帶地影響鞋子之生產。


印尼工業部正大力推廣,並舉辦相關展覽會促銷,盼國產鞋子能在國內市場佔有優勢地位,希望2009年國產鞋之國內市場佔有率達6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Rokok Indonesia 的頭像
    Rokok Indonesia

    Rokok Indonesia 的部落格

    Rokok Indonesi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