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報稅和行政工作的效益化,印尼稅務總署將以「電子檔」方式發出繳稅通知單(SPT),納稅人在報稅時除了附上有關的繳稅證據或影本外,也要以電子檔或「線上」的方式傳送。


印尼稅務總署於2009120日發布第6/PJ/2009號之稅務總署條例中敘明:「納稅人應以電郵方式(e-SPT)繳回稅務通知單。繳稅通知單包括所得稅每期繳稅通知、所得稅年度繳稅通知,以及增值稅每期繳稅通知」。


稅務總署將在各個稅務辦事處準備了電子檔形式的報稅填寫表格,經由納稅人填寫,或者直接線上報稅之後,再附加有關的納稅證據或副本交回有關的稅務辦事處。


電郵報稅分兩大類,其一是已在各稅務辦事處獲得稅務總署審批登記的納稅人,可在200971日 開始線上報稅,或是以電郵方式報稅。其二是本條例發出後獲稅務總署審批登記的納稅人,可在獲得報稅序號之後的第6個月,進行線上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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